• 课程简介
  • 历史沿革

  • 法律英语课程简介


    法律英语课程属于复合能力培养类课程,专门为英语(国际经济法)/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专业二、三年级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与法律英语实战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重要的法律术语(侧重英美法系下的法律术语)和法律英语的特定表达法,读懂较难的法律原著,进行法律翻译和案例分析,达到剑桥法律英语证书考试要求的法律英语水平,具备在国际环境中运用专业英语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的能力。


    “法律英语”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追溯历史,早在1996年,相关教师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法学院就开设了“法律英语”课。当时“法律英语”课只开设一个学期,作为阅读课教授,而法学知识则用中文授课,所以法学知识和英语知识并未有机融合在一起。2001年大学机构改革后,原法学院的英语教师和法律英语教师并入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同时成立了法律英语系。“法律英语”课成为原“英语(国际经济法)专业”学生的专业主干课,课时由一周一次增加为一周两次,招生的规模也由原来的两个班增加到四个班。教师人数增加,教学和教研重点得到明确定位,教学分工趋于系统化,制订了近期和长期教学发展目标。任课教师在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始不断革新和探索。


    本课程曾经使用的教材包括英文原版教材“English for law”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英语》。但通过几年的教学,教师们深刻体会到当时市面上没有真正适合本专业学生的教材,于是决定编写“法律英语系列教材”。2001年该系列教材顺利通过专家论证,得到出版社的强力支持,交由编写组编写。其中的《法律英语核心教程》第一、二册从2002年9月启用,作为“法律英语”课程的教材。该套教材自启用起反响热烈,得到好评,为满足强烈的社会需求,出版社很快决定再次印刷。该教材于2004年6月被评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6年被列入普通高等院校“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国内其他大学一些相关专业也采用该教材作为法律英语类课程的教材,教材的编写质量和使用效果受到一致肯定。


    “法律英语”课在2006版教学计划中分为法律英语I、II、III三门课程,分别在第三、四、五学期授课。


    本课程已于2002年11月底评定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合格课程,2005年被评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精品课程,2007年顺利通过校级精品课程中期评估。2008年,原英语(国际经济法)专业经教育部和大学批准,正式更名为“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本课程也因此成为“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的主要特色课程之一。

     

    发展至今,“法律英语”课已经成为“法律综合英语”课,法律英语的听、说、读、写、译五大技能均能得到培养和训练,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专门用途英语,而是一门旨在培养学生用英语操作法律实务能力的综合性课程。这一教学宗旨顺应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潮流,充分考虑到国内外对“英语+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弥补社会巨大的涉外法律人员缺口输送了大批高级人才。


    除了法律英语I、II、III三门课程外,法律英语系还开设了法律英语类配套课程,包括法律英语听说、法律翻译、法庭口译和法律文书写作等。同时,为本科生开设了“法律语言学”专题讲座,针对法律英语的特点,法律英语与法律汉语的异同,法律语言的发展趋势等进行了讲解和讨论,使学生对法律英语有了宏观的了解,得到了更为全面的训练和指导,激发了学生在法律英语方面进行深造的积极性。迄今为止,本专业已有多名学生顺利获得“法律语言学”和“法律翻译”方向的硕士学位。同时,实践教学环节也日益增加,迄今为止已建立了包括法院、律师事务所、翻译实习基地等多个实习基地,组织学生成立了法律英语兴趣小组,鼓励学生(包括研究生)进行法律笔译和法庭口译实践并为其创造实习机会。


    教师队伍迅速壮大,由最初的1-2名主讲教师发展到现在的多名主讲教师。通过多年的教学经验积累和不断的革新和探索,在资深教师的带领下,教师们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并整理发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丰富教学思路,“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团队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复合型师资队伍。


    此外,本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法律英语系列教材"(杜金榜和张新红老师主编)已于2004年评为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并于2006年入选普通高等院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